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对德宏州永固墙材有限公司社区戒毒康复劳动中心(德宏州永固墙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德宏州永固墙材有限公司社区戒毒康复劳动中心(德宏州永固墙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德宏州永固墙材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章凤拉线六队象鼻子山(东经97°46′27.63″,北纬24°10′20.80″);
(4)总投资:4300万元;
(5)项目性质:新建;
(6)工程建设:年产3000万块空心砖;。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和公用工程等组成,主要包括厂房、隧道窑、库房以及办公生活区、给排水和污染治理设施等内容。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4年11月德宏州永固墙材有限公司委托云南大学编制《德宏州永固墙材有限公司社区戒毒康复劳动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4月29日取得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德宏州永固墙材有限公司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德环审[2014]14号)。
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为西安鼎汉(清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溧阳中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2014年开工建设。2019年11月委托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保验收监测。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金额为4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4万元,占总投资的3.3%。
(四)验收范围
项目全部工程内容。
二、 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相比无重大变化,符合环境管理要求。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对砖厂运行期人员产生的办公生活污水分类处理。一般办公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化粪池,粪便污水经防渗厕所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食堂污水: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水浴除尘器自配循环水系统,除尘用水循环使用,一般不外排。水浴除尘器检修等产生少量的废水可回用于制砖,不外排。
综上所述,项目无废水外排。
(二)废气
项目污染源主要是页岩开采,原料运输、堆放、处理粉尘和轮窑烟气。其中页岩开采、物料的运输和堆存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属于无组织排放。对采剥工作面洒水抑尘,以减少扬尘量;项目区运输道路、页岩矿堆场等,采取定期洒水抑尘措施,以控制扬尘;燃油设备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挖掘机和运输车辆所产生的尾气,产生尾气量不大,为无组织排放。破碎机和滚筒筛加装集气罩布袋除尘器,皮带输送机设脉冲布袋除尘器,共用一套除尘设施。
对原、燃料采取覆盖或洒水降尘措施,保持原、燃料适当含水率,能有效防治扬尘产生。在原、燃料运输过程中不装的太满,封闭运输。天气晴朗时候,场内道路、开采工作面须洒水降尘。加工作业人员佩戴防尘口罩。
(三)噪声
项目选购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机械维护,采用半封闭高噪声设备车间。从源头减小噪声产生,并对固定噪声采取隔音、吸音、减震等治理措施。加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加强管理。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限速、限载。
(四)固体废弃物
砖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砖、各种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水浴除尘器等)收集的粉尘、隧道窑炉渣。这些固体废物统一回收回用于空心砖生产。
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首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运至陇川县垃圾处理厂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2019年10月26日~27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采样和环保设施检查,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主要结果如下:
1、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2019年10月26日~27日验收监测及检查期间,生产设备、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监测期间,监督运营情况,保证生产及环保措施正常运行。
2、废水验收结论
项目运营期职工生活污水主要含ss、bod5、cod、氨氮等经一体化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制砖用水经干燥、焙烧蒸发,降尘用水自然蒸发,喷淋用水自然蒸发。,项目无废水外排。
3、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经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无组织粉尘及so2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
本项目隧道窑工业废气污染物主要是烟尘、so2、nox等,本次设置两套水浴除尘器(除尘效率≥95%,脱硫效率≥30%,脱硝效率≥20%)。燃煤废气在水浴除尘器内经除尘脱硫后,经一个高约15m的排气筒排放。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隧道窑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及《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所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4、厂界环境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根据检测结果,项目营运过程中项目区所产生的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 、夜间≤50db(a),项目区南侧临近道路一侧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即昼间≤70db(a) 、夜间≤55db(a)。
5、固体废弃物验收结论
砖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砖、各种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水浴除尘器等)收集的粉尘、隧道窑炉渣。这些固体废物统一回收回用于空心砖生产。
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首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运至陇川县垃圾处理厂处理。
6、总量控制要求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
(1)so2:5.232t/a;
(2)nox:6.02t/a。
能达到《报告表》中的总量控制指标。
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无废水外排。
固体废弃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
五、验收结论
2019年10月26日~27日检测结果显示,该项目烟尘、so2、nox,厂界无组织粉尘和so2气体浓度、厂界四周噪声值等均满足相应的环境排放标准。
根据项目环评批复和环评报告要求,项目已建设了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排放总量不满足环评批复(环评报告表)总量控制标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委托相关单位定期清运。
综上,项目已经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的要求,配套建设了部分环境保护设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了相应处理。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自主验收情况
项目于2019年12月21日通过了自主验收。
七、监测报告(表)放置地点
德宏州永固墙材有限公司(纸质版、电子版)。
八、公示时间
2020年11月 16日至2020年12月15日止(不含节假日)。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反馈方式
德宏州永固墙材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ynkunfa@163.com
电话:0871-63339220 / 63339221
传真:0871-6333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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