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对《云南省易门县旧县平地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易门县旧县平地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易门兴源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易门县六街街道旧县平地场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省易门县旧县平地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加工项目由云南易门兴源工贸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位于易门县六街旧县平地场,经易门县发改委备案(易发改本案【2010】25号),项目总投资8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5.58%,总占地面积约6000m2。生产项目分为两部份,一部分为石灰石伴生方解石的开采、破碎,即采矿区。采矿区总面积为37400m2,矿石开采量为10万吨;另一部分为陶瓷制品原料生产加工,即陶瓷制品原料生厂区,占地面积3420m2,建设2条陶瓷制品生产线及配套的布袋除尘设施,年生产量为9.6万吨。据现场调查及核实,陶瓷制品原料已停运,生厂区生产设备(含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全新拆除,不在本次监测及验收范围。
项目自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相比主要变动内容是:
陶瓷制品原料生产线拆除不在验收范围、办公区办公区食堂及住宿停用;沉淀池容积容积增加3575m3;增设1套处理能力为6m3的脱泥设施;增设炮雾机降尘,即增大了环保设施的投入。
综上所述,待分阶段建设完成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未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不需要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⑴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污染源为矿山开采,原料、产品装卸,砂石料加工、输送、堆场等处产生的扬尘和粉尘以。
①粉尘
本项目采用露天开采的方式进行矿石开采,在剥土、运输、堆存、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污染,增大附近空气中粉尘含量,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影响。采取的抑尘措施有:运输车辆封闭运输;破碎机及打砂机采用彩钢瓦封闭;破碎后输送皮带设置水喷雾设施;打砂机出口设置无帆布帷幕以降低物料落差;且在转运头设收尘管,收集的粉尘集中输送至布袋除尘,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定期清理;配置了洒水车及炮雾机,定时洒水,加大了路面及堆场的洒水力度,有效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②机械废气
机械废气主要指生产设备的运行和车辆运输的尾气,是影响空气环境的污染物之一。开采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汽油、柴油作能源,外排尾气中主要含有co、nox等污染物,设备和运输汽车少,外排尾气量小,均为无组织排放,且作业范围相对较宽,周围扩散条件好。另外加强对车辆的控制管理,尤其在高峰期汽车出入较多时,专人管理,疏导车辆,从而有利于汽车尾气的扩散。
⑵废水
项目用水环节主要有洗砂废水、降尘用水、绿化用水、生活废水。
①生活废水
项目设置的宿舍、厨房均位于新建办公楼,原办公楼宿舍、厨房已停用,只留用化粪池,原办公楼宿舍、厨房不在验收范围内。
②生产废水
洗砂废水产生量按照用水量的80%确定,将被砂石料带走20%左右。则洗
砂废水产生量为9.6m3/h,76.8m3/d。洗砂废水经过收集后首先进入一级沉淀,沉淀后依次进入脱泥系统、二级沉淀池,二级沉淀处理后由管道输送至洗砂生产线循环使用。
③初期雨水
本项目在暴雨季节会有初期雨水的形成,项目内设置了初期雨水收集池(一级沉淀池),位置在北面地势较低的位置,雨季产生的径流经过雨水沟收集进入项目内收集水池,经过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内洗砂工序,此部分水不外排。
④喷淋用水
破碎阶段设有喷淋设施洒水降尘及炮雾机喷洒降尘,根据现场勘查,此工序用水随着物料进入产品,不产生废水。
⑤洒水降尘用水
为了防治扬尘,项目采取旱季对破碎站、工业场地、采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破碎站、工业场地、采区道路占地面积约为3000m2,洒水降尘量按0.8l/m2.次,每天2次计,则用水量为4.8m3/d,生产期晴天天数取200天计,则年洒水耗水量为960m3。洒水降尘用水耗水方式为挥发进入大气,无废水产生。
⑶噪声
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有车辆运输噪声和机械设备噪声。项目所使用的机械设备主要有挖掘机、装载机、洗砂机、运输车辆等。
采取的降噪措施有:项目加强对车辆的控制管理,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通过采取以上防治措施,能有效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开采加工时产生的沉淀砂池污泥、废土石及建筑垃圾、化粪池污泥、员工生活垃圾、废机油。
①废弃土方石和建筑垃圾
根据现场调查,目前正在修建玉楚高速公路,现开采的废弃土方石已全部送至玉楚高速公路进行施工建设,表土用于以采矿矿区的回填复垦;方案服务期末,将利用现有的废土用于水土保持,方案末期生产区及办公区的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根据实际情况在决定回填还是供高速路建设。
②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生产量按1.0kg/人.d,项目职工为20人,项目年生产时间275天,生活垃圾产生量5.5t/a,目前单位将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项目区北侧200m处的旧县村指定垃圾堆放点处理。
③沉淀池底泥
项目内洗砂废水及雨水进入循环水池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底泥,根据业主介绍,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一个月清掏一次,底泥清掏量为0.1吨/次,全部用于高速公路建设。
④废机油
厂区内无成品油储存设施,车辆加油时联系油罐车,由油罐车运输至厂区集中加油。检维修过程产生废机油。根据业主介绍,涉及到车辆、设备保养的保养均联系专业维修人员,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由维修单位带走自行处置,不在厂区内堆放。现场核实,厂内无废机油堆放情况。
⑤化粪池污泥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化粪池清掏协议,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委托玉溪红塔管道疏通服务部清掏后运往政府指定的垃圾处理厂处理。
四、水土保持措施
根据《云南省易门县旧县平地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如下:
a:露天采场区
工程措施:核定表土收集16760m3,已收集表土11000m3,主要用于排土场复垦回填及矿区边开边回填。
植物措施:要求开采未期植被恢复5.43hm2,其中开采边坡面积3.33hm2,开采平台面积2.10hm2。现在开采平台南边坡植被恢复,定植松柏2000株,为防止降雨对表土的冲刷,特采用播撒车桑子50kg,狗牙根50kg,播撒密度为:60kg/h㎡ 治理面积为0.23h㎡,成活率为90%,其余未恢复面积待后期根据生产进度,采空进度按计划要求进行逐步恢复。
b:办公生活区
工程措施:办公生活区已停用,不在本次验收范围。新建办公区排水沟150m(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c:排土场区
工程措施:拦砂土坝1座,护脚36m。拦砂土坝36m,护脚36m;排水沟靠山体一侧1000m,乡道一侧靠原有乡道沟渠进行排水;沉砂池300m³1个(因国土要求已植被恢复)植物措施:核定植被恢复0.53hm2。恢复植被有车桑子、狗牙根及国土局要求指定作物。
临时措施:排土场进行覆土。
d:道路区
工程措施:排水沟340m。具体工程量为:土方开挖128.41m3,c15砼91.93m3。
植物措施:行道树长约600m。
e:工业场地区
工程措施:排水沟339m。
植物措施:与采空区同步
f:采空区
植物措施:核定植被恢复面积2.16hm2,露天采场区南边植被恢复,定植松柏6000株,为防止降雨对表土的冲刷,特采用播撒车桑子78kg,狗牙根150kg,播撒密度为:60kg/h㎡ 复垦面积为0.26hm2,成活率为86%
五、公众参与情况
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调查等途迳,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与公众建立起相互交流的渠道,及时听取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从公众调查工作的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通过对项目周围村民的调查和统计可知,本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受访村民及村委的支持,并且认为该项目对环境影响及周围居民生活影响不大。总体而言,本项目的建设得到了所在地受访群众的赞同和支持
六、监测报告(表)放置地点
建设项目于2020年9月11日开展了现场验收,监测报告放置地点为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纸质版、电子版)。
七、公示时间
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6月20日止(不含节假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十、反馈方式
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550336478@qq.com
电话/传真:0871-63339220
通信地址:昆明高新区龙润路1号创新大厦a段4楼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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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rw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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