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销售分公司安宁东加油站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销售分公司安宁东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销售分公司安宁东加油站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销售分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昆明市安宁市连然街道和平村三合钢构旁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销售分公司安宁东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昆明市安宁市连然街道和平村三合钢构旁,经度:102°30′51.969″,纬度:24°56′7.116″。
项目占地面积3459.85m2,站房、加油棚、综合楼等总建筑面积702.15m2,配置4台加油机,3个30m3埋地汽油罐(1个92#汽油、1个95#汽油、1个98#汽油),1个50m3埋地柴油罐(0#柴油),油罐总容积为115m3。本加油站目前共设置4个贮油罐,折合汽油总容积为115m³,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订)对加油站等级划分,为二级加油站。项目主要从事92#汽油、95#汽油、98#汽油、0#柴油的销售。年销售汽油约7300吨(92#汽油、95#汽油、98#汽油)、0#柴油1825吨。
项目计划总投资40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2.1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3%。实际总投资为40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9.1万元,占总投资2.9%。
项目自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调查因子 | 环保对策措施 |
水环境 | 项目运营期地面废水包括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 排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排水方式。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项目加油棚地面冲洗废水经三级油水分离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限值,后接入245国道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安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总排口水质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限值。 |
大气环境 | 本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废气为卸油、储油、加油损耗挥发的油气(非甲烷总烃)以及加油站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 本项目加油站按《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要求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包括油罐车安装卸油(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和加油机配备加油(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并通过加强进站车辆管理,尽量减少车辆在站内频繁加速或减速次数,减少场内停车怠速运行时间,减少汽车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1)无组织废气验收结论 ①厂界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设置4个无组织废气监测点,其中:上风向设置监测点1#,下风向设置监测点2#、3#、4#,4个监测点中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浓度值为1.68mg/m3,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②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内设置1个无组织废气监测点,该监测点中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最大值为2.79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及1h平均浓度值≤10mg/m3的限值要求。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限值要求。 (2)油气回收装置废气验收结论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汽油加油枪的气液比为:1.05~1.15,该项目油气回收系统的气液比均在大于等于1.0小于等于1.2范围内;该项目油气回收管线在通入不同流量的氮气(18.0l/min、28.0l/min、38.0l/min)后其液阻压力检测值均小于《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1规定的最大压力值;该项目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最小剩余压力值为:482pa,该项目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压力检测值均大于《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2规定的最小剩余压力限值,油气回收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相关标准要求。 |
声环境 |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加油机、潜油泵工作时产生设备噪声,及进出站区车辆的交通噪声。 本项目在日常运行中加强管理,定期维护设备,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南侧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侧、西侧、北侧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固体废物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等)及危险废物(油水分离池污泥 (1)一般固体废弃物 ①生活垃圾:项目运营过程中生活垃圾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和司乘人员生活垃圾,根据现场调查及资料分析,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5kg/d(1.2775t/a),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带盖式垃圾桶中,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②化粪池污泥:根据现场调查及资料分析,项目化粪池到一定的运行周期会产生少量的污泥,该部分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掏、清运处置,清掏完成后即刻运走,不在厂区暂存; 综上,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2)危险废物 ①油水分离池污泥:项目10m3油水分离池到一定的运行周期会产生少量的污泥,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危险废物 ②含油消防砂:项目针对跑、冒、滴、漏的油品采用消防沙进行清理,含油废砂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危险废物 ③储油罐清洗产生的废油渣:储油罐清洗产生的油渣、油泥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危险废物 ④含油废手套、抹布:项目工作产生的废手套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危险废物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销售分公司安宁东加油站已于2024年1月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项目危废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相关要求。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地下水的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萘浓度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石油类、甲基叔丁基醚无标准限值。 |
项目于2024年2月5日通过了自主验收。
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纸质版、电子版)。
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3月18日止(不含节假日)。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反馈方式
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18571035@qq.com
电话/传真:0871-63339220
通信地址:昆明高新区龙润路1号创新大厦a段4楼
邮编:650000
文本: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dnpxp1-q8da2uhlesyf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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