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盈江弘大硅业有限公司属私营企业,2×12500kva工业硅电冶炉生产线项目位于盈江县太平镇芒允村,2008年12月,盈江县经济局同意将原盈江金源硅业有限公司的3#、4#电冶炉调整由盈江弘大硅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批准文号为(盈经发(2008)150号)。2011年1月24日德宏州环保局下达环评批复(德环字〔2011〕16号),同意盈江弘大硅业有限公司工业硅电冶炉生产线项目建设沿用《盈江金源硅业有限公司4×12500kva金属硅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项目于2011年3月底开始建设,新建2台单台额定容量12500kva的电炉(半封闭式矮烟罩式三相矿热电炉)。在职业卫生危害因素检测期间,弘大硅业实际只投入使用1#炉,即 1×12500kva工业硅电冶炉生产线。弘大硅业建设完善通风除尘、水循环处理、供配电、土建、通讯、总图运输等公辅设施。项目环保设施包括烟气冷却系统、旋风除尘系统、布袋除尘系统和硅石清洗水循环系统。
2、项目基本信息
2.1用人单位名称
盈江弘大硅业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
1×12500kva工业硅电冶炉,年产金属硅10000吨,实际年产金属硅4000吨。
2.3项目所在地
云南省盈江县太平镇芒允村
2.4成立时间
2008年12月
2.5投产运行时间
2013年12月15日
2.6资产总额
项目投资为4200万元,现资产总额为4700万元
2.7占地面积
占地面积46620m2,主要为河滩地及旱地,场址属缓坡地形。
据与弘大硅业核实,弘大硅业2014年工作天数(电炉年运行天数)按220天计,自2013年12月投产至2015年7月份,控制系统、运转设备、电器系统的布置尚未发生较大的改变。在检测期间,弘大硅业现配置的1×12500kva工业硅电冶炉单台炉子运行能力达100%以上。
据弘大硅业提供的2014年生产情况,2013年12月15日-2014年11月30日企业投炉运行,炉子均处于正常运行情况,各通风管道、烟气除尘设施均投入运行,单台炉子平均生产能力为25吨/天,2014年工业硅中产量为7760吨,生产能力高于设计能力。
3、专业技术人员
项目负责人:程磊
报告编制人:李莉超
现场调查人:刘超、李莉超
现场主要检测人员:刘超、黎志超、陈德承
4、建设项目存在的危害因素与检测结果
4.1危害因素
二氧化硫、一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粉尘、高温、噪声、紫外辐射、工频电场
4.2检测结果
弘大硅业生产项目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二氧化硫、一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粉尘、高温、噪声、紫外辐射、工频电场。由检测结果显示,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和硫化氢的检测结果(cstel、ctwa)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岗位噪声lex.8h db(a)噪声强度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
二楼加料炉门、捣炉门、一楼出炉口、布袋除尘器系统二楼、加密仓下料口的粉尘超限倍数不符合职业卫生允许超限倍数要求;装载机、加料1#和2#、出炉、布袋除尘的矽尘(呼尘和总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不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其他岗位的粉尘超限倍数和粉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
高温涉及5个检测点,作业点的高温强度不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紫外辐射检测涉及3个检测点,检测点紫外辐射强度不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工频电场检测涉及5个检测点,接触结果显示,工频电场强度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5、评价结论与建议
5.1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3号),本项目属于第二大类制造业中第十八类“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的第5条“铁合金冶炼”类。按规定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5.2 评价结论
弘大硅业职业病危害现状综合评价汇总表
评价内容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基本符合 |
生产现场有警示标识及危害告知内容,但不全面。 |
2.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
基本符合 |
⑴生产项目生产操作,物料运输均采用人工操作,机械化水平较低,作业人员劳动强度较大。 ⑵电炉平台噪声较大的风机用于降温,无法采取隔离措施。 |
3.建筑卫生学 |
基本符合 |
中机柜室及化验室的照度不符合要求。 |
4.职业病危害因素 |
基本符合 |
作业场所矽尘浓度、高温强度、紫外辐射检测结果不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
5.职业病防护设施 |
基本符合 |
报告书第7.3部分 |
6.应急救援设施 |
基本符合 |
报告书第7.3部分 |
7.职业健康监护 |
不符合 |
⑴制定有职业卫生监护管理制度,但制度内容不全⑵现场作业人员接触的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2015年公司进行了岗中职业健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接触的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检查存在缺漏;⑶本次体检在职职工总人数76人,其中实检49人,生产区体检率64.5%,体检率较低。 |
8.个人防护用品 |
基本符合 |
⑴高温作业岗位无隔热服; ⑵烟气处理单元配置的防护口罩不适用于有害气体呼吸防护; ⑶加料、出炉岗位配置的护目镜已经更换为3m 1611hc,具有紫外线防护作用。 |
9.辅助用室 |
符合 |
- |
10.职业卫生管理 组织机构 |
基本符合 |
有相关的管理人员及机构,但无相关证明文件 |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已建立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详见报告书第11章 |
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基本符合 |
已设置告知职业病危害告知,但数量及内容不全面,未涉及本次职业卫生检测结果。 |
13.职业卫生培训 |
基本符合 |
有专项培训制度,但记录不完整 |
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不符合 |
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符合 |
本次评价为首次评价,正在进行过职业危害评价 |
5.3建议(整改性建议)
⑴职业病防护设施
●在生产现场厂区应该加强休息室的通风,休息室的设置应避免熔炼电炉烟气及噪声对作业人员的影响。使不加料时作业人员能与生产现场隔离,减少接触毒物的时间。
●建立防护设施维护管理记录。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现场检测结果、结合弘大硅业现生产装置布置情况,建议为:①烟气处理作业岗位配置二氧化硫便携式监测报警仪至少2台;一氧化碳便携式监测报警仪至少2台;②电炉2楼、3楼通风条件不好的平台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检测装置,设置位置靠近炉体,且在宜泄漏作业地点。
●加强风机设备的维护,保证风机正常运行,减少噪声强度。如对风机加润滑油等。
●更换机柜室及化验室照明灯具,改善其照明条件。
⑵应急救援
●指定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机构(站);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厂内专职人员、负责人员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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