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元江中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拟在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甘庄街道办事处干坝社区北部的山脊和山坡上建设元江甘庄2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拟在光伏电站内建设一个开关站,以1回35kv线路接至110kv茶山变,新建线路长度6.7km,最终接入系统方案将服从于电网整体规划。
2、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元 江甘庄2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项目
建设项目规模
项目拟建地点
元江甘庄2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位于玉溪市元江县甘庄街道办事处干坝社区北部的山脊和山坡上,坐标介于东经101°57′14″ ~ 101°57′49″、北纬23°42′22″ ~
23°43′16″之间,海拔介于
2.5项目建设单位
辐射源项
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提及辐射源项。经与建设单位核实,拟建项目不涉及辐射源。
项目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
甘庄光伏发电项目是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直流电),并通过汇电箱(配电箱)传递到与之相连的逆变器上,逆变器将光伏列阵发出的直流电转换成与电网同频率的交流电,输出符合电网要求的电能,经过分散设置的20台1250kva(315v/35kv)箱式升压变压器升压至35kv后接入110kv茶山变电站。项目工程包括太阳能光伏阵列、汇流箱、逆变器、综合楼、配电室、无功补偿装置、站区道路、绿化等。
3、专业技术人员
项目负责人:杨德燕
报告编制人:杨德燕
4、建设项目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预期接触水平
4.1危害因素
生产运行期:工频电磁场、六氟化硫。
项目建设施工期:噪声、粉尘(矽尘、石灰石尘、水泥尘、电焊烟尘、其他尘)、紫外辐射。
4.2 预期接触水平
⑴拟建项目生产期间
拟建项目生产期间重点评价的有害因素为噪声、工频电磁场、六氟化硫。由拟建项目工作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表可知,类比项目化学有害因素分布、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均相似,预计可研中提到的防护措施落实到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拟建项目作业场所中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
⑵施工期间
拟建项目施工期间重点评价的有害因素为粉尘、噪声、紫外辐射。施工过程存在大量土方开挖、场地平整作业、设备打磨等作业,在此过程中,施工人员将大量接触施工过程产生的产生的扬尘,据现阶段国内施工技术水平,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浓度较高,且暂无相应的工程防尘措施;在施工现场,噪声及振动存在于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建设过程中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强度较大,机械设备为移动式操作,无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且操作者均靠近噪声源作业。因此预计拟建项目在施工期间粉尘浓度浓度、噪声强度会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
5、评价结论与建议
5.1 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别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属于第三大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第3小类(其他电力生产),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5.2 评价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对元江中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元江甘庄20mwp并网发电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得出以下评价结论:
由类比检测结果、拟建项目防护设施设置情况、管理水平、国内光伏发电现状综合分析,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如下:
●工频电磁场
类比资料各检测点工频电场检测值0.015-1.618 v/m 之间,工频磁场检测值在0.234-70.77 a/m 之间,符合国家职业触限值要求。
●六氟化硫
正常生产情况下断路器为密闭状态,不易发生泄漏,且工人接触为巡检接触,在35kv配电室建议设置相应的报警装置及通风设施,预计拟建项目预期接触水平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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