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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验收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乳膏和洗剂产能调整建设项目的公示

2018-05-08 15:08 | 阅读() | 评论(0)

拟验收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乳膏和洗剂产能调整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对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乳膏和洗剂产能调整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乳膏和洗剂产能调整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昆明高新区科医路45(东经102039'38.06",北纬2503'29.87" )。将原口服固体生产区改为乳膏生产区和搽剂生产区,原有的乳膏生产区、洗剂生产区、酊剂生产区和口服液体生产区不涉及调整,通过新增一套乳膏配料系统设备和一套洗剂管装包装线并更换现有生产线上部分老旧设备以实现乳膏和洗剂产品的产能扩大,同时将生产班次由原来的每天一班调整为每天三班。产能调整后乳膏产量为1350/年、洗剂产量为3600/; 搽剂、酊剂和口服波体产量不变化,其他产品不再生产。项目总投资7933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8 万元。

二、 项目变更情况

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本项目已按要求建成,无变更。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20178月,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乳膏和洗剂产能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并于2017930日,取得昆明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对乳膏和洗剂产能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昆高开委复[2017]230号),同意项目按照环评报告表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一)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车间异味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15m高烟囱排放。生产区(除酊剂)有机溶剂挥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单独设置的抽风系统,从墙面的排风扇排出;酊剂生产区有机溶剂挥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车间楼顶15m高排气筒排放。燃油锅炉废气经135m高排气筒外排。

二)废水治理措施

工程配套建设了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采用厌氧好氧为主体的二级生化处理工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高新区海源中路排污管网,最终进入第三水质净化厂。锅炉不产生废水,纯水站浓水和清洁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设备定期检修、维护,保证其在良好的工况下运行。

四)固废

项目设置2个危险废物暂存间,分别为固体危废暂存间和非固体危废暂存间,2个危废暂存间的面积分别为28.36m211.5m2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核对有关资料和现场调查,对项目环评批复的10条环保要求,做到完全满足环保要求。此外,经调查项目建设中未发生污染纠纷与投诉,也未有受过行政处罚。

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乳膏和洗剂产能调整建设项目,基本上落实了“三同时”制度。

四、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1、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监测

监测期间每天生产24小时,每小时生产洗剂产品462kg,口服液体搽剂酊剂产品119kg和乳膏产品174kg,设计小时产量洗剂产品600kg,口服液体搽剂酊剂产品154.5kg和乳膏产品225kg,实际总体生产负荷为77%

2、废气有组织排放源监测结果:

燃油锅炉采用清洁能源、经35m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项目采用密闭投料方式,异味通过车间空调系统净化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经监测臭气浓度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即2000

经监测,洗涤配料系统挥发性有机物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0.816mg/m3

3、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经监测污水处理站、垃圾收集点、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达到gb14554-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经监测,vocs 洗涤配料系统厂界无组织最大排放浓度4.2mg/m3

4、污水处理站水质监测结果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熟化处理,排入配套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第三水质净化厂。经监测外排废水codbod5ssph、动植物油、磷酸盐、总磷、氨氮,监测指标均满足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a 级 标准要求。

5、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2018116-17日项目厂界噪声值昼间在53.6-59.2dba)范围,夜间在46.0-48.8dba)范围)满足界外1米处临海源中路一侧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即:昼间≤70db (a)、夜间≤55db (a); 其余厂界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即: 昼间≤60db (a)、夜间≤50db (a)

6、 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乳膏和洗剂产能调整建设项目实施后废气有组织排放总量为烟尘:0.276 t/a so20.054t/anox0.984t/avocs 0.024t/a废水排放总量2.72m3/年、cod2.57t/a、氨氮0.116t/a、总磷0.034t/a满足昆明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对乳膏和洗剂产能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昆高开委复[2017]230号)要求。排污口按相关要求进行了标示牌的张帖等规范化建设。

7、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

1)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并建立危废转移联单及台账,记录存档危废转移情况。

2)未受污染的废弃包装由昆明佩升商贸有限公司收购。

3)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化粪池污泥等昆明市西山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定期清运。

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备案情况

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制定《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于2016830日经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为:530162-2016-5-l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认真讨论后认为,该项目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按要求建成,外排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同意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六、公众参与情况

58日在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七、公示时间

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6月8日止(不含节假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化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乳膏和洗剂产能调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871-63339220

通信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医路45

邮编:650106

附件:《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乳膏和洗剂产能调整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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