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安泰福采石场年产32万吨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的公示
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对“陆良县安泰福采石场年产32万吨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陆良县安泰福采石场年产32万吨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陆良县安泰福采石场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陆良县板桥镇平山口大山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云南省建筑用石料类非煤矿山最小开采规模不低于30万t/a,原项目实际开采规模为5万t/a,不能满足《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的最小开采规模要求;且项目与矿界东北方向40m处的陆良县永盛采石场为2个露天采石场开采同一独立山头,无法满足矿界与矿界之间安全距离大于300m的安全距离要求。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陆良县安泰福采石场(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与陆良县永盛采石场进行资源整合,整合实施主体为陆良县安泰福采石场,2016年7月委托西南能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云南省陆良县板桥镇安泰福采石场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并于2016年9月12日取得了陆良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该项目储量的评审备案证明(陆国土资储备字[2016]3号),即建设陆良县安泰福采石场年产32万t/a建筑石料用石灰岩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陆良县安泰福采石场属于《陆良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中的整合重组类矿山。
本项目整合后扣除南侧山体边坡不可开采区域的矿界面积0.0135km2,整合后新的矿山采矿权矿区范围0.2043km2,工程占地包括加工区、办公生活区等。本项目年产建筑石料用石灰岩32万吨(合12.31万m3),开采年限为30年,开采深度2088-1992m,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项目自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污染因子 | 环保对策措施 |
废水 | 项目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沉淀池沉淀收集后用做场地洒水降尘;项目运营期不排放生产废水;根据地形地貌,分别在两个采区西侧低处布置初期雨水收集池,一采区容积为126m3、二采区容积90m3。 |
废气 | (1)石料堆场、厂内道路、弃土场采取洒水降尘设施;(2)在破碎站出料皮带口和破碎机进料口设置喷头喷水,同时筛分机设置隔尘棚,筛分机、皮带下料口、破碎等设置了收尘管,全部粉尘收集到布袋收尘器(一采区设置了4台、二采区设置了2台);(3)表土剥离、爆破、凿岩作业过程进行洒水降尘;(4)运输车辆封闭或加盖篷布;(5)增高围墙约3.5m。 运营期2018年8月25-26日,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控点浓度为0.226-0.45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监控点排放浓度≤1mg/m3。 |
噪声 | 加强管理、使用塑胶炸药、潜孔爆破,已减轻爆破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破碎区设置减震底座,工业场地生产噪声达标排放;选用低噪声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破碎机等设备应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声措施。 运营期2018年2018年8月25-26日,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56.0-57.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即本项目昼间≤60db(a),夜间不生产。 |
固体废物 | (1)项目前期产生的弃渣堆放在项目弃土场,后期弃渣用于矿区道路回填和采空区回填、外卖至村民填方;(2)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放置于平山口村指定的生活垃圾堆放点堆放;(3)旱厕污泥定期由农户清运作为农家肥,二采区水冲厕化粪池设置在厕所下面,定期由农户清运作为农家肥。 |
生态 | 本工程采用露天开采,对采空区逐步实施护坡和土地整治等措施,逐项落实植物措施。制定生态恢复计划,按每年投入一定量的资金购置树苗进行植被恢复。选用土著植物种植。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的生态恢复措施的方法,可有效防止水土流失现象,改善生态环境。 在运营期矿区植被恢复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区气候、土壤等立地条件,选择较适宜本地生长的造林绿化树种对矿山各区域进行植被完善恢复,植被应选用当地土著植物,具体工程可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操作。使得矿山的恢复率在90%以上。 |
景观 | 进行水土流失的防治,避免大量的水土流失造成视觉污染,影响景观。采石场后期开采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措施,植树本土物种,将形成新的人工绿色景观。已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取得《陆良县水务局关于准予陆良县安泰福采石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陆水许字[2017]2号)。 |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18年11月16日通过了自主验收。
四、监测报告(表)放置地点
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纸质版、电子版)。
五、公示时间
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24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反馈方式
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350428608@qq.com
电话/传真:0871-63339220(1)
通信地址:昆明高新区龙润路1号创新大厦a段4楼
邮编:650000
附件1:《陆良县安泰福采石场年产32万吨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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