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对盈江县湘盈机制炭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机制炭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盈江县湘盈机制炭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机制碳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由盈江县湘盈机制炭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厂址在盈江县平原镇新莲村关纯村民小组垃圾处理站旁,项目占地面积533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8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6万元,占总投资的6.98%。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4°44'37.49",东经97°56'53.56",建设内容为年产2000吨机制炭生产线一条,年产机制炭2000吨(优质机制炭;规格尺寸:20-40cm;包装规格:50×28×32cm五层纸箱包装,10kg/箱),木焦油、木醋液500吨。新建厂房4360平方米,办公生活区400平方米。主要包括原料堆积区、生产加工车间、成品仓库、碳化窑、办公区、进厂道路、员工宿舍等。
二、 项目变更情况
机制炭生产以废弃锯末、甘蔗渣、林木三剩材、农业废弃秸杆、废木材等为生产原料。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直接使用废弃锯木屑等较细物料为原料,项目虽然设置了粉碎机设备,经核实,在今后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则减少了粉尘扬尘的产生点,减少了有组织排放的排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本次验收范围不包含确粉碎处理设备及工序。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于2015年委托云南大学编制了《盈江县湘盈机制炭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机制炭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5年取得了盈江县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盈江县湘盈机制炭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机制碳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盈环审[2015]21号)。同意项目按照环评报告表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一)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⑴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生活废水,食堂废水。厂内了设置污水收集池,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污水收集池,用于洒水降尘及绿化,不外排。在食堂废水中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污水收集池,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旱厕定期清掏,废水不外排;项目南侧有沟渠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⑵废气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筛选粉尘,炭化窑和制棒机烟尘,烘干机废气,食堂油烟,汽车尾气。
在粉尘产生点设集气装置进行收集,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设置18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对于集气装置未捕集到的粉尘无组织排放。由于运输机动车流量不大,污染物排放量小,且为露天式,排放的尾气经过空气的自然扩散和稀释,对环境影响不大。
⑶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筛网机、烘干机、制棒机等生产机械设备正常运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原料、成品在车辆运输,装卸过程中会产生噪声。
⑷地表水
项目南侧有沟渠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⑸固体废物
a、生活垃圾
厂区内设置垃圾桶收集,定期自行清运至垃圾处理站处理。
b、生产固废
本项目生产工艺简单、原料单一,生产固废主要是炭化不合格产品,建设单位对其进行回收再生产,不外排。
c、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本项目振筛、烘干机产生的工艺粉尘经除尘器收集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d、木焦油和木醋液
本项目炭化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木焦油和木醋液,其收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
e、废机油
检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但目前企业刚开始生产暂未产生废弃机油。
本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弃物处置率达100%。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核对有关资料和现场调查,对项目环评批复的12条环保要求,做到完全满足或基本满足环保要求。此外,经调查项目建设中未发生污染纠纷与投诉,也未有受过行政处罚。
盈江县湘盈机制炭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机制碳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基本上落实了“三同时”制度。
四、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监测
监测期间项目处于正常运行,各设备运转正常,各环保设施也已建成并投入了正常运行。
监测期间,监督运营情况,保证生产及环保措施正常运行。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二)废气监测结论
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结论
由坤发环检字【2018】-11148检测数据显示,现场监测时间2018.12.04-2018.12.05日内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情况为:0.178mg/m3-0.26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1.0mg/m3的要求。
⑵有组织排放监测结论
由坤发环检字【2018】-11148检测数据显示,现场监测时间2018.12.04-2018.12.05日内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情况为:烟尘浓度87.0-89.3mg/m3,二氧化硫浓度93-104mg/m3,氮氧化物浓度为159-168mg/m3。烟尘和废气能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相关排放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二中的相关排放要求,即:有组织烟尘排放浓度≤200mg/m3;二氧化硫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50mg/m3;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40mg/m3。
(三)厂界噪声监测结论
由坤发环检字【2018】-11148检测数据显示,现场监测时间2018.12.04-2018.12.05日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值昼间在51.8-58.6db(a)范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0分贝,夜间不生产。
(四)地表水监测结论
项目南侧有沟渠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五)废水:运营期废水收集后作绿化,废水不外排。
(六)项目运营期固废处置率为100%。
(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备案情况
盈江县湘盈机制炭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机制碳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
(八)验收结论
2019年4 月27日,湘盈机制炭业有限公司组织对盈江县湘盈机制炭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机制炭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现场验收会,验收组经认真讨论后认为,该项目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按要求建成,外排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同意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九)公众参与情况
2019年5月29日在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十)公示时间
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28日止(不含节假日)。
(十一)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十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盈江县湘盈机制炭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机制碳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十四)反馈方式
盈江县湘盈机制炭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机制碳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电话:13578231898
通信地址:盈江县平原镇新联村关纯村民小组垃圾处理站旁
邮编:679300
附件1《盈江县湘盈机制炭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机制碳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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