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验收梁河县勐养江采沙场年采6.4万立方米河道采砂建设项目的公告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对陇川桑蚕茧精深加工产业化项目(一、二期)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工程基本情况
“梁河县勐养江采沙场年采6.4万立方米河道采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由梁河县勐养江采沙场建设,本项目位于目位于梁河县萝卜坝河与龙江交汇下游,行政区划属于梁河县勐养镇。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62万元),年度控制可开采量为6.4万m³建设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 项目变更情况
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本项目已按要求建成,无变更。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2018年6月,受梁河县勐养江采沙场委托,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梁河县勐养江采沙场年采6.4万立方米河道采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4月23日(梁环审【2019】3号),同意项目建设。
(一)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砂砾渗沥余水、员工生活污水及雨天地表径流等,排入沉砂池中进行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农户清运,生活废水不外排。
二)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堆砂场扬尘、砂料装卸扬尘、车辆运输扬尘、装载机及运输车辆尾气、食堂油烟。才用洒水方式对堆砂场扬尘、砂料装卸扬尘、车辆运输扬尘进行降尘。装载机及运输车辆尾气、食堂油烟污染较小,自然扩散。
三)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沙场噪声源主要是采砂船、滚筒筛、挖掘机、装载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以及外运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采用减振基础、建筑物阻隔和距离衰减等措施来降低噪声。
四)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及检修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的废弃含油抹布。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处理,废弃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处理。
。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核对有关资料和现场调查,项目环评报告表环保要求措施共9条,做到完全满足或基本满足环保要求。此外,经调查项目建设中未发生污染纠纷与投诉,也未有受过行政处罚。
梁河县勐养江采沙场年采6.4万立方米河道采砂建设项目,基本上落实了“三同时”制度。
四、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监测
监测期间项目处于正常运行,各设备运转正常,各环保设施也已建成并投入了正常运行。
监测期间,监督运营情况,保证生产及环保措施正常运行。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坤发环检字[2019]-10047号显示:2019年10月21~22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0.42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达标率为100%。
(三)废水监测结果
坤发环检字[2019]-10047号显示:2019年10月21~22日项目沉淀池出口排放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 地表水环境质量项目区地表水上游500米处、项目区地表水下游1000米处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标准要求。
(四)、噪声监测结果
坤发环检字[2019]-10047号显示:2019年10月21~22日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 污染物排放总量
无。
(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备案情况
梁河县环境保护局文件《梁河县勐养江采沙场年采6.4万立方米河道采砂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533122-2020-003-l)。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认真讨论后认为,该项目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按要求建成,外排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同意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六、公众参与情况
2020年4月14日在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七、公示时间
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14日止(不含节假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反馈方式
梁河县勐养江采沙场
电话:13578270756
通信地址:梁河县勐养镇萝卜坝河与龙江交汇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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