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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0-07-02 15:26 | 阅读() | 评论(0)

公示说明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394-2007的相关规定,对芒市污水处理厂

污泥处理处置工程(一期)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芒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建设项目由芒市供排水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投资建设,是对芒市污水处理厂的脱水污泥进行进一步处理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项目厂址在芒市污水处理厂内,利用芒市污水处理厂现有空地建设.

本项目分2期设计,设计近期为2015~2020年,污泥处理规模为10t/d(含水率80%);远期2021~2025年,污泥处理规模为15t/d(含水率80%),土建工程按照远期规模一次建成,设备安装工程按照近期规模配置实施。本此验收范围为芒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一期)即设计污泥处理规模为10t/d(含水率80%),项目总投资1195.92万元,环保投资130.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9%。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描述,项目选址目前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敏感保护目标。

芒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2014年取得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芒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开展前工作的函(云发改办资环﹝2014)306 );2015年芒市供排水公司委托保山益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芒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2015年4月取得了德宏州环境保护局文件《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关于芒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德环审[2015]26号),同意项目建设

芒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一期以下简称“项目”)2018年3月开工建设,2019年7月进行设备调试,2019年9月开始试生产。项目建设占地6亩,主要建设内容由污泥前处理混料系统、好氧发酵系统、后处理系统、除臭通风系统、办公生活区及相关辅助配套设施。本次验收范围为污泥处理规模为10t/d(含水率80%)的污泥前处理混料系统、好氧发酵系统、后处理系统、除臭通风系统、办公生活区及相关辅助配套设施。

项目行业类别为固体废物治理项目,生产工艺选用“高温好氧发酵堆肥”工艺,采用污泥土地利用资源化(即以腐殖土、营养土等形式用于林业、园林绿化和土壤改良等方面)的最终处置方式。经本项目相关检测报告显示处理后的污泥产品污泥含水率小于60%,重金属含量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中的相关标准的要求。

项目生活废水及生产废水均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未进行废水取样分析,引用污水处理厂连续3个月自行监测数据作为本项目污水排放数据来源。根据相关检测报告显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排放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二、项目变更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相比主要变动内容是:

前处理混料系统:增加螺旋输送机配套原计划输送皮带进行物料运输,减少人员操作。

前处理混料系统:污泥运输车1辆现用2套螺旋输送机代替,经现场核实,现用污泥转厂系统能满足物料运输功能,且加大了工艺的自动化,减少了生产过程的产污环节。

好氧发酵系统:按环评报告生产工艺及污染污染物处理和排放分析,项目应设有发酵槽,经现场调查,发酵槽数量及配套发酵装箱式除臭系统数量各为2台。

环评报告描述:好氧发酵系统设置铲车1辆,后处理系统设置铲车1辆,但实际铲车为1辆,2个系统共用。

由以上分析可知: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生产设备型号及名称与环评报告表相比较有部分改动,增大了工艺的自动化程度,减少了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源产生点,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更

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脱水污泥转运、装卸、混料以及好氧发酵过程产生的废气、料仓物料取运输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车辆尾气。

1、车辆尾气

项目区内汽车尾气来源铲车行驶过程。汽车尾气中主要成份为co、nox和总碳氢化合物(thc)。由于铲车仅有1辆,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的尾气经过空气的自然扩散和稀释后不会超标,对环境影响不大。

2、无组织粉尘

本项目原料在取运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生产厂房为室内厂房,物料含水量较大,正常产生扬尘较小,经自然扩散和厂房阻隔后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3、恶臭

脱水污泥转运、装卸、混料以及好氧发酵过程产生的废气,转运、装卸、混料废气主要含有h2s、nh3等恶臭气体,物料转运以皮带运输为主,物料输送皮带密闭;主厂房墙体设有轴流风机7个,对车间内生产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恶臭进行抽风换气;同时在原料堆放区、发酵车间均设有抽风管道,将车间产生的无组织排放h2s、nh3等恶臭污染物抽出至生物除臭装置内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由于发酵槽密闭,在发酵槽顶部设有臭气总管,将发酵槽产生的臭气集中抽至发酵装箱式除臭系统初步处理后排放在厂房内。排放后的气体在车间设置若干个抽风通道,使用离心风机通过臭气收集管道将车间内的臭气抽送至生物除臭装置内进行处理,除臭系统采用组合除臭模块,通过生物组合除臭作用,有效去除好氧发酵过程中产生的nh3h2s、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臭气物质,其处理能力与好氧发酵过程匹配,并具备分时段处理量调节能力。系统抽出的臭气经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设置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

1.生活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正常值守人员有8人,用水按每人0.1t/d计,用水量为0.8t/d,全年用水量292t/a。人员生活废水进入芒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芒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就近排入芒市大河,不会对芒市大河水环境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2.生产废水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生物除臭车间的预洗池及发酵系统的发酵装箱式除臭系统洗涤废水,预洗池及发酵装箱式除臭系统通过间歇式喷淋去除臭气中的大颗粒的灰尘、nh3以及少量h2s、ch3sh等气体,通过增湿、除尘、水溶性及酸性废气吸收的预处理,接着再进入生物滤床进行过滤,滤床上的微生物把吸收的恶臭成分作为能量来源,用于进一步的繁殖,从而达到除臭的目的,生物滤床填料为高效合成的有机和无机混合生物填料。

喷淋水在运行过程中绝大部份完全循环使用,仅有少量喷淋水需外排从而补充新鲜用水,主要含有一些颗料物、氨氮、硫化氢等,经厂区排放口由泵体通过管道输送至芒市污水处理厂,经芒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三、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车间风机、皮带机等设备噪声,本项目鼓风机位于发酵工段,皮带机位于混料工段,均位于层主厂房内。发酵系统曝气鼓风机设置发酵槽内,发酵槽采取了基础固定措施;皮带运输机位于室内,本身噪声亦不大。经采用建筑墙体隔声再经过距离衰减和墙壁隔声后,对周围声环境无明显影响。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工作人员工作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工作人员为8人,按每人每天排放生活垃圾1kg/人。垃圾产生量为8kg/d,则项目每年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2.92t/a。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与污水处理厂垃圾集中堆放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保管理部门批复等文件资料齐全,各项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环保设施运转正常。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环境管理措施基本落实。企业在建设中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在项目建设的各阶段,均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相关法规和“三同时”制度,手续完备,满足环境管理的要求。

四、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监测

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1-2020年4月10日之间对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设计污泥处理量为10吨/天,按年生产365天计算,经核实,验收监测期间生产量为4t/d-7.7t/d验收监测阶段主体工程运行稳定,各项环保设施均已建好,且能保证正常运行。

(二)监测结论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及少量生产废水。大部分生产废水循环利用,少量外排生产废水与生活废水分别进入芒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经引用污水处理厂总排口连续3个月自行监测的水质分析数据可知(坤发环检字【2019】-11006号、坤发环检字【2019】-12006号、坤发环检字【2020】-01037号),排口污水排放指标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要求,即ph:6-8,bod5<20mg/l;ss<20mg/l;动植物油<3mg/l;石油类<3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mg/l;总磷(以p计)<1mg/l;色度(稀释倍数)<30;粪大肠菌数(个/l)<104;总氮(以n计)<20mg/l。

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脱水污泥转运、装卸、混料以及好氧发酵过程产生的废气、料仓物料取运输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车辆尾气。

在原料堆放区、发酵车间均设有抽风管道;主厂房墙体设有轴流风机7个,将车间产生的无组织排放h2s、nh3、甲硫醇等恶臭污染物抽出至除臭系统集中处理后排放;在发酵槽顶部设有臭气总管,将发酵槽产生的臭气抽至除臭装置系统集中处理后采通过15m排气筒外排。由坤发环检字【2020】-03189号监测报告监测数据可知,现场检测时间2020年3月27日-28日无组织排放废气最大浓度为:硫化氢0.005mg/m3、氨0.021mg/m3、甲硫醇0.2×10-3mg/m3、苯乙烯7.62×10-3mg/m3、恶臭17(无量纲)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即氨排放浓度<1.5mg/m3硫化氢排放浓度<0.06mg/m3甲硫醇排放浓度<0.007mg/m3苯乙烯排放浓度<5.0mg/m3;恶臭排放浓度<20无量纲)。

由坤发环检字【2020】-03189号监测报告监测数据可知,检测时间2020年3月27日-28日有组织恶臭污染物排放速率为:苯乙烯6.40×10-6-1.57×10-5kg/h;硫化氢1.16×10-6-1.33×10-6kg/h;甲硫醇<3.8×10-8kg/h;氨8.55×10-5-8.92×10-5kg/h;恶臭排放浓度为977-1318((无量纲),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15m排气筒排放标准要求,即苯乙烯<6.5kg/h;硫化氢<0.33kg/h;甲硫醇<0.04kg/h;氨4.9kg/h;恶臭排放浓度为2000(无量纲)。

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噪声源主要来发酵槽、皮带等生产机械设备正常运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车辆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噪声。

    由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坤发环检字[2019]-12083号)检测数据显示,现场监测时间2019.12.21-2019.12.22日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值昼间在54.7-57.7db(a)范围;夜间噪声值45.2-48.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固体废物

厂区内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项目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与污水处理厂垃圾集中堆放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产品(污泥)

建设单位对污泥处置进行台账登记,产品污泥ph为7.24-7.36,由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号sep/sh/e2001083)及四川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wsc-[20030015]-hj)检测数据显示:产品污泥含水率小于60%,污泥中的重金属含量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中的绿化用泥相关标准的要求

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按环评要求建设了环境保护设施,项目生产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正常。根据监测报告,项目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良好,经现场踏勘生产废水无外排,废水、生活垃圾处理妥善,报告表编制规范,报告内容基本齐全,提出的整改措施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总体评价结论可信。经认真讨论后认为:芒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监测结果显示各种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的任何情形同意通过芒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建设项目环保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九)公众参与情况

2020年72日在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十)公示时间

2020年72日至2020年81日止(含节假日)。

(十一)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十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芒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十四)反馈方式

芒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建设项目  

联系人官冬梅   电话:13398829778

通信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芒市大街

邮编:678400




附件2验收意见及验收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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