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对弥勒市西二镇色素万寿菊粗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弥勒市西二镇色素万寿菊粗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弥勒立达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弥勒市西二镇西龙街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6.2万元)。
本项目占地面积 19077.69m2,建筑面积 1600m2,建设 1 条年产 3000t 万寿菊颗粒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为压榨烘干车间、粉碎制粒车间、成品仓库、鲜花青贮池、办公生活区及相关辅助配套设施等。本项目将万寿菊鲜花制成颗粒后进行袋装存储后运输至砚山等地进行叶黄素的提取,本项目不涉及叶黄素的提取和加工。
项目已于 2015 年 11
月开工建设,于 2016 年 9 月建成并投入生产,目前,处于稳定运营状态,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验收监测条件。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污染因子 |
环保对策措施 |
废水 |
本项目用水包括万寿菊青贮剂溶解用水、办公生活用水、绿化用水、喷淋净化塔除尘系统补水、“喷淋高效生物净化活性炭吸附系统”除臭系统补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渗滤液、除尘废水、除臭系统喷淋水和生活污水。青贮、压榨等产生的渗滤液经“固液分离气浮反应厌氧反应好氧反应 mbr膜系统”工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相关要求后,全部用于旱作农作物浇灌,不外排;食堂废水隔油池及生活污水沉淀池,厨房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食堂废水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排入生活污水沉淀池,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除尘废水和喷淋废水在循环沉淀池循环利用,不外排。 |
废气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对压榨后的原料进行烘干,由热风炉提供热风烘干,热风炉采用生物质燃料作为燃料,煤燃烧过程中会产生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本项目热风炉废气采用水膜脱硫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压榨后的青贮花经热空气悬浮烘干后,干燥机出口使用落料器收集物料,落料过程会产生落料粉尘,项目在落料器上设置有脉冲布袋除尘器对落料粉尘进行收集,设置风机风量约为 4000m3/h,脉冲布袋除尘器净化效率为 99%。落料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顶部 15m 排气筒排放(2#)。 项目烘干工序会有大量雾状水气产生,其中含有一定的有机废气,会散发出异味,其主要成份为nh3、h2s等。本项目采用“雾化喷淋高效生物过滤净化器”(fsbf 系统)生物除臭处理工艺去除其中的异味。 本项目万寿菊鲜花青贮过程类似于有机肥堆肥过程,青贮设置彩钢瓦大棚1个,设置抽风机对青贮异味进行收集,青贮池的青贮异味经2 个风量为 20000m3/h的抽风机抽风、10m 排气管道收集后引至一套固定的“喷淋高效生物净化活性炭吸附系统”进行处理。废气经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通过添加除臭剂消除异味,减少污水处理站异味气体散发。通过大气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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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本项目噪声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有效地减小了噪声的排放。 |
固体废物 |
花泥、脉冲布袋除尘器收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热风炉炉渣、循环沉淀池池渣和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炉渣收集房,与旱厕粪便一起定期提供给附近村民作为肥料使用。废弃包装材料经收集后统一外卖给废旧物资回收单位。污水处理站脱水后的污泥暂存于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房,同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沉淀池污泥一起定期由专人负责运至西二镇垃圾收集点。隔油池废油定期清掏后委托昆明兴海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食堂泔水委托当地员工收集后用于养殖业。废机油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文山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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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3.1废水
坤发环检字[2019]-10071号显示:2019年12月24~25日,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排放废水ph值在8.37~8.44范围、化学需氧量浓度日均值最大为3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日均值最大为12.8mg/l、悬浮物浓度日均值最大为8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浓度日均值最大0.346mg/l、粪大肠菌群数日均值最大为3.8×103mpn/l,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限值。项目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外排到地表水体,不设废水排放口,不设废水总量控制指标。
3.2废气
坤发环检字[2019]-10071号显示:热风炉废气经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要求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青贮池产生的废气经除臭系统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烘于水蒸气经除臭系统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后通过15米的排气筒排放。落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外排。
经监测项目废气颗粒物厂界最大排放浓度为0.36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项目恶臭气体厂界最大排放浓度氨0.055mg/m3、硫化氢0.005mg/m3、臭气17(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限值。
3.3噪声
坤发环检字[2019]-10071号显示:2019年12月24日~25日,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值昼间在51.8~56.7db(a)范围,夜间在46.3~49.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3.4总量控制
根据数据分析,项目废气、废水实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均减少,满足环评要求。项目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外排到地表水体,不设废水排放口, 不设废水总量控制指标。
环境管理状况调查结果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环保审批手续完备,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对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维护进行统一管理,有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档案由弥勒立达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归档保存和管理,环保资料齐全。
3.6调查结果
项目已基本按照环评批复和环评要求建设了各项环保设施,且能保证正常运行;坤发环检字[2019]-10071号显示:2019年12月24日~25日项目排放废水、废气、噪声均满足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总量控制要求;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综上所述,项目已经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的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了相应处理,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四、自主验收情况
项目于2020年7月29日通过了自主验收。
五、监测报告(表)放置地点
弥勒立达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纸质版、电子版)。
六、公示时间
2020年8月 24日至2020年9月23日止(不含节假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反馈方式
弥勒立达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461957115@qq.com
电话:15752570038
通信地址:弥勒市西二镇西龙街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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